平层入户拆楼梯应全体住户同意才合理

直接说厉害吧,在这个事情上,个别部门或组织(物业),不要为了指标、业绩而自找麻烦,尤其是在为了电梯平层入户而拆楼梯这个事情上。
毕竟拆楼梯就意味着回不了家,而回不了家不是一句在外面租房子住就搪塞过去的。
先不说有家不能回这扯淡的事情,就说这其中的成本和房租等,谁来付啊?

还有,个别部门在这个事情上,如果不争得百分百同意的话,就意味着即使批准了,也会有人出来闹事情,上诉、申诉。
这无异于自找麻烦。
这完全不同于小区里盖个公共场所,因为这事是关直接利益的事。

毕竟拆楼梯就意味着回不了家,就意味着回不了家的人会为此玩了命的反对,到头来也只会增加麻烦。

在此建议有关部门关于拆楼梯这事应全体住户同意,百分百同意,才给批准。
不然只会徒留争议与麻烦,要是事至如此,有关部门就算浪费人力出面调解也难济于事吧,毕竟在此有关部门也不了解别人具体实际情况,搞不好还只会是激发矛盾,或留下争议,更坏的情况是导致进一步恶化。
如此,不如从一开始就不批准,让其内部矛盾内部解决,要求百分百,这样谁也没话说,毕竟其内部的小九九谁捋的清啊。
要求百分百还有个好处就是避免后续争议,毕竟拆楼梯不是小事,事关楼体结构,搞不好某环节出错都有可能楼塌,在情况估算到最好,不出人命,只是财产损失的情况下,也是笔不小的数目,如果起初没争得百分百,这里,当初没同意的住户将极大可能于此争议。

总之,千言万语就一句话:拆楼梯这事不是脑袋一热或一拍脑袋那么简单的事,其复杂的情况,必须要做万全的考虑,其中要全体住户百分百同意就是万全的准备。
上面那种情况,想象一下,如果麻烦有关部门调解都解决不了,那不是还要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吗?
那如果出有人员受伤,受伤的还碰巧是当初不同意的住户或其亲朋好友,那要求当初要拆楼梯和同意拆楼梯的住户赔钱,闹起来,一样是增加有关部门及人民法院负担,而这种事情,是一开始就能顾虑万全,争得百分百同意的,为什么不顾虑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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