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选择的性自由和社会选择的性道德

毋庸置疑,物竞天择只可能留下繁殖能力强,产生后代多的物种。繁殖力强本身就包含着性欲旺盛,雄性能与越多的雌性交配,就能够产生更多的后代。因此性自由的意识和行为是由自然选择决定的基因表达,这是人类从动物继承来的本能,完全不必提倡,只要对性的社会约束稍有放松,人们就会趋之若鹜;而一提到洁身自爱和性道德,很多不明白性道德对人类生存有着决定意义的人便会感到厌烦,甚至产生强烈反感。原因其实很简单,人类文明已经用严格的性道德对非理性的性本能实施了几千年,甚至更长时间的束缚与压制,尤其是对于男性。人类潜意识中备受压抑的原始性本能,时刻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。在这种情况下,性自由说教就成了解除性约束的福音,正好迎合了原始本能的渴望,这就是为什么在讲堂上一提到性的话题,在座者的眼睛就会发亮,甚至连耳朵都会竖起来的原因。

性,最容易催人激情爆发,让人丧失理智,行为失控;性,也最容易使人神魂颠倒,令人善恶不分,美丑难辨。热恋着的情人,眼里可以出西施;热衷于性自由的人,会将狂热鼓吹性自由时丑态百出的母夜叉看成维纳斯。

于是性自由一呼百应,性的群情立时振奋,尤其是对于那些正处于性欲旺盛时期的年轻人。他们极易受性自由诱惑,但是却不知道性自由的来龙去脉;他们不谙世事,又缺乏判断力与自制力,而且很少会深思熟虑,以致许多人会在朦胧之中冒险去身体力行。反之,提倡洁身自爱和性道德则是使原本已经受到压制的性本能,进一步受到更大的压力,怎么会不惹人讨厌和招致反感。除非到了吃尽性自由的苦头之后,痛定思痛,不得不冷静地进行反思的时候。恐怕也只有到了这种时候,人类才会重新认识并重视洁身自爱和性道德,而这就是人类文明在迂回曲折中发展前进的必由之路。

宋明理学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的本意是满足天赋予人的合理需要,灭除非分的人欲,这无疑是正确的。否则奢糜腐败之风盛行,社会就不会安定,人类文明也就难于循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继续向前迈进。但是当时只认为天理就是人的合理需要,不明白天理应该是指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,更不可能知道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。

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前,动物的生存、繁衍、进化完全遵循自然选择法则进行,动物的一切生存活动,基本上都是按照由遗传基因决定的本能行为进行的,生殖活动也不例外。在动物界,有些物种的配偶是固定的,例如鸟类中的多数;而多数物种则没有固定配偶,例如哺乳类,其中也包括原始人类。这就是说,由自然选择决定的人类生殖活动,作为一种遗传基因自然表达的本能,一种生物学性状,属于非理性的无固定配偶的性自由方式。自从有了向文明迈进的人类,人类的生存活动就不可能仍然按照遗传基因决定的原始本能行事。因为人类的原始本能行为在本质上与动物一样,倾向于无序的各行其是,是非理性的。用弗洛伊德的话说,“本我(id)是按照快乐原则行事的”,如果没有必要的理性干预,人类就不可能形成社会结构,因而无法继续生存发展。这种对人类本能行为的理性干预,就是由社会选择决定的社会约束。

社会选择实际上是对自然选择的调整,修正和补充。在数以亿万年计的自然选择过程中形成的人类基因极为稳定,发生变异极为缓慢,而文明发展则相当迅速。由基因决定的先天本能与基因一样稳定,不可能随着文明发展同步发生变化。例如作为生命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性与生殖本能,还有对于动物的生存竞争极为重要的暴力本能都是这样。性与生殖本能,暴力本能,其活动都是自发的,非理性的,离开了社会约束就会起严重的破坏作用,所以自古以来两者均置于严格的社会约束之下。当今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,就是在自然选择形成的本能行为基础上,通过社会选择对本能行为的约束、限制、调整而形成的。

社会选择以约定俗成的民间习俗和伦理道德,以及由国家机构制定的法律,对亿万年来由自然选择决定的人类非理性的基因本能活动进行约束、限制、调整。这种约束、限制、调整就是在相应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,用恰当的方式满足和利用原始本能的合理需求,约束和抑制其消极的非理性活动,而这就是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。

人类为了生存繁衍,必须有性与生殖活动,但是又不能容许性本能的消极面影响后代健康和社会安定,于是用有关性和婚姻的习俗、道德、法律来对性和生殖的本能活动进行规范。就人类的性与生殖活动而言,由社会选择决定的性道德是约束非理性本能活动的关键。

除了性和生殖本能,动物还有着觅食、领地、暴力等最基本、最核心的生存本能。这些本能共同决定着物种在生存竞争中能否占有优势。原始人类和动物一样继承了据有生存地域的领地基因,这种基因的自然表达,就是占有和保卫领地的本能意识,而且还有着无限扩张领地的倾向。生殖繁衍和占有领地是动物生存的必要条件,而暴力是动物通过生存竞争最后获取性和领地的一种极端手段。就暴力而言,使用暴力本能保卫领土,这是正义的以暴易暴,是合理利用原始本能积极的一面;而使用暴力本能侵占他人领土,这就是必须约束的非理性暴力本能活动。性和生殖本能的情况也是一样,社会选择严禁以暴力发泄性本能,但准许以暴易暴反抗性暴力。

人人都具有性、暴力、领地基因,而基因又是如此稳定,如此顽强地进行着自然表达。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有那么多的人,特别是男性,如此热衷于以性和暴力为主题的电影、电视的原因;也是性与暴力,领土与战争,至今仍然困扰着人类社会的根源。由自然选择决定的基因本能是如此稳定和顽强,除了社会选择决定的道德和法律可能对其进行约束、限制、调整外,实在别无他法。

至此,我们已经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,正是性自由造成的性道德衰微,引发了男性非理性生殖本能的失控和恶性膨胀,最终导致了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、性侵犯急剧增多,而强奸则是通过暴力手段获取性满足的非理性生殖本能的极端表现,因为就动物而言,不论雄性还是雌性,性和生殖都属于同一种本能。

社会选择作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机制,其物质基础是人类大脑皮层的充分发育,而大脑是自然选择的产物,因此社会选择应该被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延伸和补充,这就决定了社会选择不可能超越自然选择,并且最后仍然要服从自然选择。

社会选择机制本身有一个发展和完善的过程,在其不断成熟的历程中,经常会发生失去控制和反复的现象。例如,从古到今,社会选择对于非理性生殖本能的调整和约束过程起起伏伏,就充分反映出这种情况。

“往者不可谏,来者犹可追”,社会选择最终将摒弃性自由,然而个人却要脆弱得多,稍有不慎,就会淹没在性自由的孽海之中,甚至遭受灭顶之灾。这种咎由自取的灾难,既是社会淘汰,又是自然淘汰。不过对个人来说,要是侥幸没有感染上艾滋病毒的话,一切都还将来得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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